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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政府日前通過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草案,未來凡是在新竹市境內新設投資創立資本額達到五千萬元以上的相關業者,購置或新建使用之不動產,當年度得向市府申請補助地價稅及房屋稅,第一年至第三年全額補助,第四年至第五年補助百分之五十,補助總金額以新台幣五百萬元為限,同時還享有勞工職業訓練補助等優惠措施。這項自治條例將送請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實施,有意到新竹市投資的者可隨時注意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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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獎勵民間投資,促進經濟發展,提升新竹市產業競爭力及增加就業機會,市府產發處研擬「新竹市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草案,並經法規審查小組修正再送市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正送請市議會審議。產發處表示,目前有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苗栗縣及台東縣等五個縣市施行這項自治條例。如果,市議會通過此案,新竹市將成為全國第六個施行這項自治條列的縣市。

    新竹市是工商業為主的縣市,周邊有六所大學、科學園區、工研院、食研所等高科技人才培育及研發單位,市府全力建構完善的公共設施,便捷的交通網絡,增進公共福利、活化都市脈動,以「科技」及「文化」兩大主軸,朝向「國際化」、「科技化」及「生活化」發展,塑造新竹商業中心、都會時尚中心的新都會區。近兩年更以立法及更積極的行動來鼓勵民間投資者來新竹市投資。

    產發處表示,「竹市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適用類別分別是會展產業、文化創意產業、觀光旅遊商場、地方特色(美食)產業、綠色能源產業、都市更新產業、精緻農業休閒產業、新興策略性服務及技術性服務產業,還有其他經市府公告推動輔導之產業等。此項措施再搭配「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定能吸引本地及其他投資者的注意力。

 

 

原文網址: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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